父母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继承财产自古以来都是大家比较喜欢讨论的话题,随着时代的发展继承方面相关规定也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很多的朋友还不是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接下来住宅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父母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的问题,以及关于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的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的帮助!

父母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

一、父母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中继承法相关的规定,可知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所以父母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以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而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中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其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1、份额均等原则

《民法典》中对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主要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在分配时,想要达到均等很难掌握,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的,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适当照顾的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关于父母和子女谁是第一继承人的问题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想必看到这里大家应该也有了一些了解,对于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稍加了解也是有必要的,看完记得关注住宅在线平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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