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慢性病报销新政策,最新消息看这里!

生病就医是一个很花钱的事情,尤其是慢性病,慢性病一般不会传染,但会让患者长时间受疾病的折磨,经济方面也会有让患者家庭有所压力,对此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部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可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那2020年慢性病报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2020年慢性病报销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0年慢性病报销新政策是怎样的?

1、报销范围

因各地政策的不同,慢性病报销病种和诊断标准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新农合慢性病报销病种主要是尿毒症三期肾透析、血友病、白血病、各类器官移植后治疗、先心病术后两年内、肝硬化(失代偿期)、支架术后两年内的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性精神性疾病、慢性心脏病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综合症、恶性肿瘤恢复期三年内、结缔组织病、糖尿病伴并发症(2种含2种以上并发症)、高血压三级、脑血管疾病康复期、(类)风湿性关节炎伴功能性障碍、癫痫、慢型克山病、中(重)度氟骨症、大骨节病。

2、报销比例

(1)常见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为零。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照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回付线200元,二级和县级医疗机答构起付线500元,三级 (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

(2)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就医

(3)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4)在医保定点的慢性病药店或者医院,结算时可一次性拿到所有报销费用。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80%,居民50%。慢性病费用实行月限额补偿。年平均费用分配到月,月费用必须当月使用,过期不用或超支部分费用不再纳入医保管理。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封顶管理。

3、报销对象

慢性病补助对象主要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人、灵活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其在医保目录内的门诊用药统一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要求对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患者,继续执行现有政策,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二、慢性病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患者本人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2、将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上报社保中心,经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鉴定费用由个人或单位承担。

3、患者在指定的医院门诊部看病购药。

4、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保中心予以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同时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清单》连带处方、发票、慢性病证历、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等一并存档。

慢性病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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