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税率重大调整!2021年9月1日实施,其内容有何新变化?

新契税法已通过审议,这关乎这诸多购房者的利益。有很多媒体称本次新契税法迎来了重大调整。接下来,就由住宅在线的小编来和大家说说契税税率调整有何变化吧。

契税税率重大调整!

一、契税税率重大调整!

1、契税税率为3%至5%。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3、基于目前1%-2%的实际税率,有人将新契税法第三条的规定,解读为契税税率上调,可能引发购房成本上升。公众也纷纷表达了“契税上调”的忧虑。

4、但实际上,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现之前,我国施行的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契税税率为3%-5%。所以,契税上调的说法根本就是误读。

二、新契税法有何变化?

契税法经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新契税法有何变化?

此前契税法草案授权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规定其他减免税情形,但未明确具体范围。契税法细化了这一授权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减免征税情形的范围,规定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免征或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什么情况下可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注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什么情况下可免征契税?

上述内容就是住宅在线的小编对契税税率重大调整相关问题的讲解分析。新契税法是将于2021年9月1日实施,本次草案有着一些条例方面的调整,若是大家对其不了解的话,不妨可参考下本文,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精彩资讯尽在住宅在线官网。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张同明”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