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房屋出租新规解读,四类房子不能出租?

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外面工作,大多都会选择租房子住。租房过程中常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而在2021年新法《民法典》对于房屋出租有了部分新的规定。相信大家对此比较好奇,毕竟关乎到自己的日常生活。那么2021年1月1日房屋出租新规有哪些呢?下面住宅在线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吧!

2021年1月1日房屋出租新规

一、2021年1月1日房屋出租新规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合同法》将被废除,将由《民法典》取代。新法有如下规定:

1、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租。法律规定这样的房源不能对外出租的,如果你不执意签订了合同,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2、出租人发现房屋被转租有异议,六个月内提出异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遇到房东将房子在合同期里将房子再次出租,对其有异议的可以在发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诉。

3、房屋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房屋被查封,可退还租金。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4、同等价格下,租房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合同到期后,承租人要求续租,那么在等同的条件下,承租人有权优先承租,如果价格不一致就不具备优先权。

5、在同等条件下,出租人的近亲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次之。

2021年房屋出租新规的好处有哪些?

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2021年房屋出租新规的好处有哪些?

总体来看,更加有利于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同时也兼顾了出租人的权益。“居者有其屋”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一方面强调“房屋的居住属性”,打击炒房行为;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

三、四类房子不能出租?

1、阳台、地下室、卫生间、厨房等非居住空间

部分房东为了多收一些租金,将房子隔成许多个小单间,甚至将阳台、地下室这些原本不是用来居住的地方也改成了房间。而有的租客为了省钱,也会选择这些相对便宜的隔断间,虽说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这种房子不但住起来不舒适,还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有什么突发状况也不便于逃生。所以新规规定,市级以上的地区应该对于居住空间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包括人均租住面积和单间租住人数。

2、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子

我国对于房子的结构设计、施工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都有着强制性的标准,出租的房子也要符合这些标准才行,这也是对于居住者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一般来说,市面上大多数房子都是符合标准的,但如果一些房东不顾标准,自行对房屋进行改造,就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对此新规也作出了明令禁止。

3、不符合室内装修标准的房子

除了房屋本身的质量,室内装修的质量也影响着我们的居住环境和身体健康。一些房东或是租赁平台为了尽快赚钱,将房子装修完后就立刻租了出去,此前就有不少新闻,租客因为住进了甲醛超标的房子而出现了健康问题。

4、有居住权的房子

《民法典》规定,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开的,比如说一位老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子的产权给了儿女,但保姆可以在房子里居住直至去世,那么其儿女也是不能将有居住权的保姆赶出房子的。这意味着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不能出租的,即便你签了租房合约也是无效的。

四类房子不能出租?

 

上述即是2021年1月1日房屋出租新规的内容。可以看到新规对于房屋出租方面有了更多的规定,对于租客的权益也有更多的保护。若是大家对新法有不了解的情况,可以参考本文,或许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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