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新要求!耕地保护补偿应该补给谁?

耕地保护是近些年来国家工作之一,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也是出台了一系列的。那么,耕地保护新要求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耕地保护新要求

一、耕地保护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1、耕地数量保护方面。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加强土地用途转用许可管理,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规定不宜耕种且有损生态、退耕护岸、还林还草等耕地退出基本农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现象。

2、耕地质量建设方面。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与监测,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加大退化、污染、损毁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

二、耕地保护补偿应该补给谁?

综合考虑耕地保护面积、耕地质量状况、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商品率,以及耕地保护任务量等因素,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可以理解为: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补。

耕地保护补偿应该补给谁?

三、耕地保护补偿方式

1、普惠式补偿

对辖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按照一定亩均标准进行核算,统一发放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南京市按照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直接补贴给承包耕地的农户;

广东省每年按照每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30元的标准直接补贴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统筹使用。

2、奖金激励

依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资金奖励。山东省每年评选出100个~200个乡(镇)作为省级激励对象,每个乡镇奖励100万元,乡镇再选出一定比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奖励,单个村的奖励资金不少于10万元;江苏省每年确定50个乡(镇)作为省级激励对象,每个乡(镇)奖励200万元。

3、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依据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予以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江西省每年对3个设区市和10个县(市、区)分别予以200亩和120亩的用地指标奖励。

4、农田生态补偿

将具有生态价值功能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对负责保护利用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上海市、北京市朝阳区和海淀区、江苏省苏州市采用这种方式;一些省份还采用绩效评价方式,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等来进行激励。

耕地保护补偿方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耕地保护新要求的内容分享,占用和破坏耕地是国家不可触及的一条红线,一旦触及是会有受到严厉处罚的,大家一定要注意,希望本文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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